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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制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4月1日施行)予以修订通过,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提出: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这里所指的生产包括基本建设、工农业,以及矿山、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各种工矿企业的生产建设活动;所指的日常生活包括居民的日常生活活动,以及为保障居民生活所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及设施,如商业、医疗、园林等;其他活动则指国家各级事业及管理机关、各级学校、各种研究机构等非生产性单位的日常活动。
从广义而言,废物按其形态有气、液、固三态,如果废物是以液态或者气态存在,且污染成分主要是混入一定容量(通常浓度很低)的水或气体(大气或气态物质)之内时分别作为废水或废气看待,一般应纳入水环境或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并分别制定有专项法规作为执法依据;而固体废物包括所有经过使用而被弃置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质,甚至还包括具一定毒害性的液态或气态物质。
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固体废物的“废”具有时间和空间的相对性。在此生产过程或此方面可能是暂时无使用价值的,但并非在其它生产过程或其它方面无使用价值。在经济技术落后国家或地区抛弃的废物,在经济技术发达国家或地区可能是宝贵的资源。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暂时无使用价值的废物,在发展了循环利用技术后可能就是资源。因此,固体废物常被看作是“放错地点的原料”。
此外,固体废物还具有一些特性,如产生量大、种类繁多、性质复杂、来源分布广泛,并且一旦发生了固体废物所导致的环境污染,其危害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不易恢复性。
从原始人类活动开始,就有固体废物的产生,那时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粪便、动植物残渣。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生产逐渐发展,同时也产生了许许多多新的废渣。17、18世纪工业生产主要是对自然物进行机械加工,多为改变物体的物理性质,这时主要产生一些简单的屑末。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出现了许多以元素或人工合成物质的废渣,特别是含有汞、铅、砷、氰化物等有毒有害废渣。20世纪以来,人们的视野深入到了原子核的层次,实现了人工重核裂变和轻核聚变,产生了原子能工业,这就有了放射性废渣。并随着能源利用范围的扩大,又增加了许多新的废渣。人类发展到今天,对自然界的认识及改造向纵深发展,人类需求的多样化、高质化,生产高效率、分工细化、工业产品多样化,无数个生产环节排出无数种废渣,加之人类的任何消费和使用物品最后都要变成废物,这些庞杂的废渣组成了一个“废渣大家族”。
固体废物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为便于处理、处置及管理,需要对固体废物加以分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方法很多,可按化学性质分为有机固体废物和无机固体废物;
按照污染特性可将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放射性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是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危险废物的主要特征并不在于它们的相态,而在于它们的危险特性,即具有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反应性、浸出毒性、易燃性、 易爆性等独特性质,对环境和人体会带来危害,须加以特殊管理的物质。我国1998年7月1日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了47类危险废物,这些危险废物包括有固态、液体以及具有外包装的气体等。此外,由于放射性废物在管理方法和处置技术等方面与其它废物有着明显的差异,许多国家都不将其包含在危险废物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也没有涉及放射性废物的污染控制问题。关于放射性固体废物的管理,在国家《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中规定,凡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物,统称为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包括核燃料生产、加工、同位素应用、核电站、核研究机构、医疗单位、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产生的废物如尾矿、污染的废旧设备、仪器、防护用品、废树脂、水处理污泥以及蒸发残渣等。
根据固体废物的来源可将其分为:工矿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其它固体废物三类。各固体废物的来源及组成见表1-1。
表1-1 固体废物的来源及主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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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废物来源 |
废物中主要组成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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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矿业
固体废物 |
矿山、选冶 |
废石、尾矿、金属、废木、砖瓦、水泥、砂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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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煤炭工业 |
矿石、煤、炭、木料、金属、矸石、粉煤灰、炉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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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冶金工业 |
金属、矿渣、模具、边角料、陶瓷、橡胶、塑料、烟尘、绝缘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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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 |
金属填料、陶瓷、沥青、化学药剂、油毡、石棉、烟道灰、涂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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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工业 |
催化剂、沥青、还原剂、橡胶、炼制渣、塑料、纤维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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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工业 |
化学药剂、废渣、赤泥、尾矿、炉渣、烟道灰、金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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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机械 |
涂料、木料、金属、橡胶、轮胎、塑料、陶瓷、边角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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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业 |
木质素、木料、金属填料、化学药剂、纸类、塑料、橡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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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工业 |
金属、瓦、灰、石、陶瓷、塑料、橡胶、石膏、石棉、纤维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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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工业 |
棉、毛、纤维、塑料、橡胶、纺纱、金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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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仪表工业 |
绝缘材料、金属、陶瓷、研磨料、玻璃、木材、塑料、化学药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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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工业 |
油脂、果蔬、五谷、蛋类食品、金属、塑料、玻璃、纸类、烟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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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核工业等 |
化学药物、一般非危险废物、含放射性废渣、同位素实验室废物、含放射性劳保用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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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居民生活 |
饮料、食物、纸屑、编织品、庭院废物、塑料品、金属用品、煤炭渣、
家用电器、建筑垃圾、家庭用具、人畜粪便、陶瓷用品、杂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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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事业单位 |
纸屑、园林垃圾、金属管道、烟灰渣、建筑材料、橡胶玻璃、办公杂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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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商业系统 |
废汽车、建筑材料、金属管道、轮胎、电器、办公杂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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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固体废物 |
农林业 |
秸秆、稻草、塑料、枯枝落叶、农药、畜禽粪便、污泥、畜禽类尸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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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业 |
腐烂鱼虾贝类、水产加工污泥、塑料、畜禽尸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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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各种工矿企业生产或原料加工过程中所产生或排出的废物,统称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又可细分为矿冶、能源、钢铁、化学、石油化工、有色金属等工业固体废物。矿冶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矿山开采、选矿、冶炼、成型等加工过程所排出的固体废物,如:尾矿、废矿石、废渣、剥离物等;能源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炭、电力等部门所排出的固体废物,如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废金属、烟尘等;钢铁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黑色冶金工业等部门在钢铁冶炼、粗铁坯、轧钢、精炼、铁合金、烧结等加工过程所排出的固体废物,如炉渣、废金属、废建材、废模具、废橡胶等;化学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无机盐、氯碱、磷肥、纯碱、硫酸、有机合成、染料、感光等原料和材料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废催化剂、废化学药品、废酸碱、废三泥(底泥、浮渣、污泥)、废纤维丝、废片基等;而石油化学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炼制、石油化工、石油化纤等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废化学药剂、废催化剂、废三泥、聚合单体废块、废酸碱、废丝等;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冶炼、稀有金属、铝轻金属等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如浸出渣、净化渣、炉渣、阳极泥、金属废渣、熔炼渣、赤泥、残极、浮渣等。
各种固体废物的组成与其来源、产品生产工艺有密切关系。此外,由于原材料种类和性质的差异,生产过程所排出的固体废物量必然彼此有很大的区别。表1-2中列举了若干主要工业的生产技术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表1-3中列举了不同工业所产生固体废物中含有的各种成分质量百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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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业类型 |
生产技术或成品 |
主要固体废物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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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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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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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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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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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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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业
金属制品加工业
机械制造业
电器制造业
运输设备制造业
化学试剂业
石油化工工业
橡胶及塑料产业
皮革及其制品业
编织品产业
服装产业
木材及其制品业
金、木家具业
纸类及制品业
印刷及出版业
食品加工业
军事工业
建筑材料工业 |
冶炼、铸造、辊轧、锻造等
容器、工具、管件、电镀品等
机床、起重机械、输送机械等
电动设备、电梯、变压器等
各式车辆、飞机及轮船设备等
无机及有机药品、试剂、肥料等
沥青、化纤织品、化工原料等
橡胶炼制、轮胎、塑料及制品等
鞣革、抛光、皮革加工制品等
纺织、染色、整型等
剪裁、缝制、印染、熨烫等
木工器具、木材生产、伐木等
各式家具及附件、容器用品等
造纸、纸品生产与制造等
制版、印刷、装订、包捆等
防腐、消毒、选料、佐料调理等
生产制造、装配、化学药剂等
水泥、玻璃与石料生产、加工等 |
下脚料、炉渣、尾矿、金属碎料等
金属碎屑、废涂料、炉渣、废溶剂等
金属碎屑、废模具、废砂芯、废涂料等
金属碎屑、废橡胶、废陶瓷品等
废轮胎、废纤维、废塑料、废溶剂等
废溶剂、废酸碱、废药剂、废三泥等
沥青、焦油、废纤维丝、废塑料等
废塑料、废橡胶、废纤维、废金属等
边角料、废化学染料、废油脂等
过滤残渣、边角料、废染色剂等
废纤维织品、边角料、废线头等
碎木屑、下脚料、金属、废胶合剂等
边角料、金属、衬垫残料、废胶料等
废木质素、废纸、废塑料、废纸浆等
废金属、废化学试剂、废油墨等
烂肉食、菜蔬、果品、下水、骨架等
废金属、化学药剂、废木、废塑料等
建筑垃圾、废胶合剂、废金属等 |
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视作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亦称城市固体废物,是由城市居民家庭、城市商业、餐饮业、旅馆业、旅游业、服务业等,以及市政环卫系统、城市交通运输、文教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工矿企业等单位所排出的固体废物。其主要组成则包括:厨余物、废纸屑、废塑料、废橡胶制品、废编织物、废金属、玻璃陶瓷碎片、庭院废物、废旧家用电器、废旧家用家具器皿、废旧办公用品、废日杂用品、废建筑材料、给水排水污泥等。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产生量及组分与居民生活水平、生活习性、季节气候、环境条件等因素有密切关系。表1-4中列出生活垃圾干基组分所含化学元素的质量百分数。
除了以上两类固体废物外,还有来自农业生产、畜禽饲养、农副产品加工、林业生产等所产生的废物,如农作物秸秆、畜禽排泄物等固体废物。
目前一些工业化国家年平均固体废物排出量以2%~3%的速度增长,统计表明全世界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量达24.4亿t(包括危险废物3.4亿t在内),其中约有1/5即近4亿t为美国工业所排出,1/7为日本所产生。
在城市生活垃圾方面,随着工业化国家的都市化发展和居民的消费水平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也十分迅速,发达、发展中国家增长速度分别为3.2%~4.5%和2%~4.5%。美
国1970~1978年受经济萧条影响,垃圾的增长量不大,仅为2%,但随着经济复苏,增长率很快上升至4%,在“9·11事件”前达到5%;目前,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的垃圾平均增长率为3%,德国为4%、瑞典为2%;韩国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垃圾增长率达11%。以全球情况而论,年产垃圾总量在100亿t以上,其中美国占1/3,日本近10年垃圾产量翻了一番,英国城市垃圾排出量近15年增加了1倍。
回顾我国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国民经济和居民生活迅速得到发展和提高。据统计我国每年所产工业固体废物量已达6亿t,其中危险废物约占5%。这些废物除约40%供回收利用外,大都仅作简单的堆置处理或是任意丢弃。目前,估计历年所堆置的固体废物量高达60亿t,占用了大量农林业土地。
另外,城市生活垃圾排出量增长也十分迅速。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年产量已达1.5亿t左右,而且正以每年约8%的速度增长。由于各项处理设施严重不足,这些城市垃圾约有一半未经任何处理,采用裸露堆填的粗放弃置,占用城市周边土地面积达6万hm2,导致约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既污染水质、土壤、大气,还将传播疾病,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